| 信息编号: | 216242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陕西 |
| 工程名称: |
陕西大荔县高铁站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大荔县高铁站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高铁站广场工程己由大荔县经济发展局以荔经发【2013】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县城西北片区,高铁广场东西长270米,南北宽210米,占地82.35亩。建设包含广场道路硬化、给排水、普通照明、景观照明、强弱电、广场雕塑、公用建筑、镂空雕塑、休息亭凳、护栏、两侧绿化。总投资约为2400万元,计划工期240天,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并在技术、人员、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证件(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入陕登记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3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结束后发售,招标文件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荔县洛滨大道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楼8013室 联系人: 孙永江 联系 人: 马超蒋娜 电 话: 0913- 3256403 电 话: 0913-8122558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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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期限: | 2014/4/3至 201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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