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路(107国道-李简村段)道路、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许县招建工公字(2014)38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路(107国道-李简村段)道路、给排水工程,招标人为许昌县新许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物流中路(107国道-李简村段)。 标段划分及规模:施工一个标段 一标段:物流中路(107国道-李简村段)道路全长约597m.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3.4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自行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费用自理。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4.1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10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2报名地点:在许昌县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四楼4092室)报名。4.3 投标时所提交的资料4.3.1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表;(2)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须提交两份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到《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下载最新版本,并提交打印版),手写、涂改无效;同时提交两份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次复印件无效。以上资料每页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2相关证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件。(2)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4)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注明有效期)。(5)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两套,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二次复印件无效,与原件不一致、复印不清晰的无效。4.4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每日9:00—16:00到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3113房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许昌县新许办事处 地 址: 许昌县新许路 联 系 人: 齐先生 电 话: 13903990052 招标代理: 河南省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人防办一楼109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937474747 监督电话: 0374-5113080
发布人:许昌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4-04-03 08:32 报名截止时间:2014-04-10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