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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南三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南三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南三环); 2.3 规 模: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k5+940-k10+510中央及两旁人行道绿化提质改造,面积约为2.1万m2; 2.4 工期要求: 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养护要求:1年; 2.7 承包方式: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k5+940-k10+510中央及两旁人行道绿化提质改造,含场内苗木运输、换填种植土、苗木栽种、苗木支撑、施基肥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请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招标人详细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并索取项目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投标人”。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下午16:30时,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常宁市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60 0640 5900 0077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日~2014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止(北京时间,下同)派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仅省外企业提供)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三楼317室)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7221024。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宁市青阳北路人民武装部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864648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香雪路198号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系人:艾女士 张女士 电话:0735-223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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