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6296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盛和花半里小区6#、7#楼周边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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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盛和花半里小区6#、7#楼周边景观配套工程?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和花半里小区6#、7#楼周边景观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发改投资[2012]3 号。招标人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新市街88号 (2)工程规模:施工图所示的盛和花半里小区6#、7#楼周边景观配套工程,总价约6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总工期9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不影响项目总体质量目标“扬子杯”评定。 (6)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盛和花半里小区6#、7#楼周边景观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需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7)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8)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且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在信用管理手册名单中,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建[2010] 63号文); (9).近一个月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六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xml:namespace>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9、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当日抵达投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上述任何一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其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接受; 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各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任命书交由招标管理人员逐一核对,缺少上述证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须在规定时间内各自手写签名报到为准) ③投标单位的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单位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投标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无法进行通讯联系,由此造成后果自负。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评审标准: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上述所有材料中除承诺书外均须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承诺书须在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和正本中体现。 2、商务标评审: 1)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发放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后审项目,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②若投标报价有相同时则采取由发包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式。 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标。 三、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如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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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4/4至 201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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