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高等级公路如东段专项工程(绿化)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海高等级公路如东段专项工程(绿化)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如东县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次拟实施临海高等级公路(如东段)道路绿化工程包括LHLH-7~LHLH-10共4个设计标段,工程内容包括地形整理、路侧绿化和中分带绿化带等。 LHLH-7设计标段:工程范围为K49+800~K56+322(洋口大道至长沙与大豫镇界)道路左幅长6.522km路侧绿化工程,及K50+300~K53+300计2.964m中分带、岛头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地形整理3400m计8255立方,路侧重点段绿化3000m,路侧标准段绿化3500m,及中分带绿化1473m、岛头绿化1491m。 LHLH-8设计标段:工程范围为K49+800~K56+300(洋口大道至长沙与大豫镇界)道路右幅长6.500km路侧绿化工程,及K53+300~K56+332计2.584m中分带、岛头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地形整理3400m计8255立方,路侧重点段绿化3000m,路侧标准段绿化3500m,及中分带绿化1497m、岛头绿化1087m。 LHLH-9设计标段:工程范围为K56+322(长沙与大豫镇界)~K68+700道路左幅长12.378km(含150m桥梁)路侧绿化工程,及K56+322~K62+766计6.365m中分带、岛头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地形整理8350m计14496立方,路侧重点段绿化3900m,路侧标准段绿化8500m,及中分带绿化4317m、岛头绿化2048m。 LHLH-10设计标段:工程范围为K56+322(长沙与大豫镇界)~K68+700道路左幅长12.378km(含150m桥梁)路侧绿化工程,及K62+766~K68+700计5.864m中分带、岛头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地形整理8350m计14496立方,路侧重点段绿化4800米,路侧标准段绿化7000m,及中分带绿化5464m、岛头绿化400m。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对上述临海高等级公路(如东段)道路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LHLH-7标段:招标范围为LHLH-7设计标段与LHLH-8设计标段两个设计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为800万元。 LHLH-9标段:招标范围为LHLH-9设计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为500万元。 LHLH-10标段:招标范围为LHLH-10设计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为500万元。 计划工期:60天。绿化养护期为2年。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道路绿化施工项目。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在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已完道路绿化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年; ③取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不少于8年。 (4)拟派的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须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2014年4月4日当天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00分)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联系电话:15380516451),范本投标人自备; 4.2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交纳,均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提供电子文档,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时带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9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定于上述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携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与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因本项目投标人较多,每个投标人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室。 5.3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并电话联系确认招标代理已收到该书面文件),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上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5.4 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担保前应确保其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已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http://www.ntcetc.cn),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dzfcg.gov.cn)上发布。 7、其它 7.1支付方式:本项目分四年支付。交工验收合格后第1个月末支付项目计量总价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末支付项目计量总价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25个月末支付项目计量总价的2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37个月末工程竣工验收且审计结束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7.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友谊路大明国际2-1207室(如东县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面)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0512-67629422/67629433转807分机 传 真:0512-67629422/67629433转808分机 联 系 人:钱含冰、孙文工、吕俊峰 E-mail:SZJTSWS@126.com 招 标 人:如东县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杨玲玲、杨阳 电 话:0513-80868746 传 真:0513-8086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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