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088
1.招标条件 宁波大学甬江留学生公寓项目室外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咨【2012】2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学,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道路面积约1700平方米(含停车位),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大学校区甬江地块。 工程建设费:95.9080万元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围。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当具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审核的建筑市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含开标当日)],且评标时仍处于通过状态。拟派项目经理的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于处罚期的取消投标资格,被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不良行为处于公示期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宁波市检察院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为: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9楼 联系人:徐春杰 联系电话:89086298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