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东郊河河道两侧造林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7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须是进入2013年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并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4年 4 月 9 日起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http://www.lcpz.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 2014年 4 月 9日至 2014年4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城厢区梅园路中段19幢6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是按照《关于实行区级预选承包
商库入库企业预缴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荔发服﹝2013﹞14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未按(荔发服﹝2013﹞14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4月 23 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二层会议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351100 ;
电话: 13859808643 传真: /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336005 传真: / ;
联系人: 詹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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