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雁荡公安分局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雁荡公安分局景观工程已由乐计投资【2004】4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公安局雁荡山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雁荡镇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安费约为130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 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3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 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4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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