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新区符家桥港整治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山新区符家桥港整治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山新区符家桥港整治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龙山新区 2.3建设规模: /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23号路以东、润兴路以西范围内的设计河道开挖、挡墙砌筑、土方挖运、绿化种植及二年养护管理(包括河道水面保洁)等内容。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人民币 捌佰万元整,¥ 800万元。 2.6 本工程总工期:210天(含节假日及8、9两个月的休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需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3具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长兴县建筑业企业(入库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4年4月10日 8 时 3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4月10 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 30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詹 工 联 系 人: 盛 工 电 话: 0572- 6200935 电 话: 0572-6265655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2
2014年4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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