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村镇紫薇花园主景区绿化种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3]57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仙村镇人民政府现对仙村镇紫薇花园主景区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仙村镇紫薇花园主景区绿化种植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仙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829366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600
三、建设地点:仙村镇基岗村
四、项目概况:对主景区60亩的范围实施绿化种植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主要种植小叶紫薇1250棵、大叶紫薇380棵,红花马蹄甲220棵、美丽异木棉50棵等乔、灌木,以及种植地被植物30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为:2193545.35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4 月 11 日至2014年5月 5 日 9时 30 分。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4年 5 月
8 日10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5 月8 日10 时 0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报名后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文件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广东省或广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 2011 年12月1 日 (近2年或以上)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和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完成公开招标和承接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业绩信息库网页上打印的业绩登记资料及业绩登记资料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注:(1)、业绩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业绩库备案;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资料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即通过业绩审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国家现行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仙村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 82936601。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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