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6435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通沪大道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M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xml:namespace> 1、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通沪大道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M标段 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规模: 通沪大道两侧景观带绿化工程M标段,实施范围为通富立交到太平路区段北侧景观绿化,总面积约29700m2,实施内容为土方、绿化、园路、铺装、小品、景墙、排水等,总造价约98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5月2日至2014年11月30日 (其中可种植苗木须在6月30日前完成。 3、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4、标段内容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 (5)如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则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8)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凭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4 月29 日09时30分以前将文本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并在2014年4月29 日0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四楼]购买投标专用光盘并刻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及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出具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为准。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拟组建项目管理班子中的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五大员须在开标当日抵达投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上述任一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其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接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到场后,应当在招标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身份核验(包括材料提交、证件比对、手写签名、指纹录入等),核验无误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会议正式开始之后,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等因故需提前离场的,应当征得招标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4)投标单位的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参加评标会议需携带下列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 1)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命书(附件4)、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 4)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各人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和五大员派驻情况一览表(附件5);五大员资格证书本工程暂不作要求。 以上材料均按照附件给出格式按顺序打印装订在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开标现场启封并交由招标管理人员逐一核对清点后,将交还所有原件,缺乏上述证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所有参与投标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五大员)身份核验完毕后即进行指纹和手写签名笔迹的登记录入,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招标人宣布投标单位合格入围名单,评标会议即正式开始。
|
||||||||||
报名期限: | 2014/4/11至 2014/4/2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