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的荷苑飞鸿景观绿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南发改[2008]68号)的通知、(南府[2009]2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
单位地址:南海区西樵镇听音湖片区内
二、工程名称:荷苑飞鸿景观绿道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西樵镇听音湖片区内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西樵镇听音湖片区内的荷苑飞鸿景观绿道工程,绿道设计长度约 283米,步行宽度2米,自行车道宽度4米,建筑面积约1132平方米,工程概算约360万元。
五、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听音湖片区内荷苑飞鸿水岸的景观绿道工程,其中包括绿道(自行车道)、人行栈道、驳岸改造、绿化草坪、荷花等。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如投标人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如投标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则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的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且该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②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的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5、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曾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价在人民币280万元或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18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③帐号:80020000003830575④款项来源:荷苑飞鸿绿道招标文件费(简称)。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姓名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4年4月 14日~2014年 4月 18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提供);
4、《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件;
6、业绩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原件材料。
递交时间:2014年4月25日9:00~10:00(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身份证未能通过验证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
办公地址:南海区西樵镇听音湖片区内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875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1234973转832
传 真:0757-81234971 邮政编码: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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