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景观绿化(LHSG1401标段)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景观绿化施工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实施,即LHSG1401标段。项目对应于绿化景观设计第一块绿地,位于G228线西侧,221线北侧。造价约28万元。
(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LHSG1401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场地整理、土方回填、绿化种植及二年养护等全部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4 月 26 日至2014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施工总工期: 36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本地一类苗木;粗壮、挺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含8年)的技术人员。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2年内有过绿化工程业绩。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21 日14:30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7.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7.3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季洁
联系电话:0513-84117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张贤玉、张斌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87690668
传真:0513-851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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