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平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
联 系 人 |
朱健 |
联系电话 |
85620066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虹光路(平湖大道-兴平一路)绿化工程Ⅱ标段人行道工程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钟埭街道虹光路(平湖大道-兴钟路)两侧 |
工程类别 |
自行断判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2085.6 |
本次招标内容投资(万元) |
27.2117 |
投资批复 |
平开立(2013)38号 |
工程规模 |
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装,人行道铺设面积约为1284.8平方米,侧石长度1460米。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
工期 |
45日历天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价的10%交招标人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6、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盖章);
7、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发布日期 |
2014年4月14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4年4月24日14:00时前 |
答疑发布时间 |
2014年4 月21日 |
开标地点 |
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6楼608、60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
备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