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981140022-001 所属地区 泊头市 工程名称 泊头市市民健身广场北侧绿化、地面硬化等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泊头市永安大街与裕华西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质或园林贰级项目经理证,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大街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永慧 联系方式 0317-831372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04-1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4-04-2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4-04-1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04-2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4-15至2014-4-2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大街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4-18 1、泊头市市民健身广场北侧绿化、地面硬化等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市民健身广场北侧绿化、地面硬化等工程 2.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3934平方米,硬化面积2216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永安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8月15日,工期9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质或园林贰级项目经理证,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1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泊头市建设街 联系人:尹振荣 联系电话:0317-8226999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大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监督电话:泊头市招标办:0317-8197883 泊头市检察院:0317-8180252 泊头市纪检委:0317-8178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