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xml:namespace>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的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第二污水处理厂
(2)工程规模:约 250万元
(3)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时间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所示的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从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里用CA锁登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江浙沪地区类似及以上工程(①“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也业绩确认证明。)上述资料必须在开标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50万元诚信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诚信保证金账户: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基本建设,开户银行:农行开发区支行,账户:727001040002586),未提供诚信保证金银行汇票的将拒绝接收标书。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按苏建规字4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如果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4月15日后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和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www.ntkfqztb.cn)
10、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直接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新开北路宏兴路南)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即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答疑、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本次资格审查及开标会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弃权处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相应年度年检。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
职称证书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3年全年及截止到2014年2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①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1、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2、备案的变更手续证明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①“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7 |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投标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
本公告发布之后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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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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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
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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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质量、工期保证金,同时投标报价的商务标专有光盘能顺利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后,方可参加评标。商务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三、商务标评标标准
(1)有效报价的确定: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去掉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定标:
a) 有效报价中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b) 如有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投标单位选出代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c) 如报价不相同,但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13、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