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S114-纬一路)行道树景观绿化工程(九标段)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4/4/15 发 布 站: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马超、贾晓雯 联系电话:0991-4160899 工程地址: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十五号路--纬一路)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建筑面积(㎡):12826 计划投资(万元):557.931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4/4/15 报名截止日期:2014-04-21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专业承包企业 园林绿化 二级及二级以上
资质说明: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S114-纬一路)行道树景观绿化工程(九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十五号路--纬一路)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为:12826平方米,道路长度为:694米。 投资金额:557.9310万元。 计划工期:2014年4月25日开工,2014年5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高新区乌高新建环字[2011]129号文件要求通过高新区建管中心资质核验。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类似规模业绩证明资料(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累积金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资料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贰套(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报名施工采用资格预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5日至 2014 年4月21日19:00之前(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本工程不允许兼中兼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盈科广场A座五楼5013室 邮编: 830002 联系人:尹建军、杨旭敏 联系电话:0991-3678856、367830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 邮编: 830000 联系人:马超、贾晓雯 联系电话:0991-4160899 传真: 0991-416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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