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宁发改审发【2010】6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项目代建单位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西侧依银植公路,北临银川驾校培训基地用地,南靠植物园用地,总占地面积120亩。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库区内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资质,企业注册地非本省的投标人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3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 地 址: 银川市开发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安永录 联系人:张锴、严文东、王龙 电 话: 电 话:0951-5677943 传 真: 传 真:0951-567774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r2099@163.com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