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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区经五路(纬三路-翔宇大道)建设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2]137号、淮发改审字[2012]138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城市经营收益,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纬三路-翔宇大道;
(2)建设规模:全长约949米,宽约40米;
(3)项目总投资:约2050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区经五路(纬三路-翔宇大道)建设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分期还本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分期还本期限及比例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审核价款(审核没有完成前按合同价款)的40%,第15个月付30%及利息,第27个月付30%及利息(如审计报告未出,暂停支付)。
8、信誉保证金:为确保施工单位资金实力,快速推进工程建设。经五路工程开标前乙方汇280万元人民币信誉保证金到甲方(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收款单位: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5014 5820 7106),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安楚州支行营业部(必须提供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据原件备查,开标时必须带至现场。没有收据原件,拒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后,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规定逐步退回,不计息。如乙方未能中标,甲方于开标后7日内无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9、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2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增项)(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年检有效);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7)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日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且需提供企业法人与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12)经营情况良好,且有一定的融资建设能力,乙方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35%(720万元),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其中项目的自有资金是指融资人针对本项目投资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只能用在建设本项目上。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1)投标报价76分。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76分,其他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 ,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各项无重大偏差的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绿化布置;(2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包含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2分)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⑩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拟定,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2分)
(3)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市政道路)2000万以上工程,(得1分)。注:(没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不得分,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样缺一都不予以得分。)
(4)①信用优良:AAA得3分;AA得2.5分
②信用良好:A得2分;BBB得1.5分
③信用一般:BB得1.2分;B得1分
④信用偏低:CCC得0.8分;CC得0.5分
⑤信用很差:C或未出具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得0分
注:需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9、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100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密封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时间:
2014年4月28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4)投标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需本单位的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办理。
1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本工程入围法办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5、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
16、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力军联系电话:0517-85934782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区西长街238#
联系人:郦怀文电话:0517-8598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