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SHX201404556 工程名称泗洪县育才中学北门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4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4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40455601 泗洪县育才中学北门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 1.2工程规模:约600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验收价的80%,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经审计后付清余款。养护期为两周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养护期起始日)。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养护费用按二级养护标准计取,如出现管养不当,给予经济处罚,应从养护费中扣除 1.6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绿化景观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3申请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开标前具备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具体办理事宜请登录www.shzbtb.com.cn “资料下载”栏目查询); 4.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近6个月或其中1个月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 4.5.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6投标企业有不良行为在暂停期内、存在弄虚作假、挂靠资质投标及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处暂停3-6个月投标资格; 4.5.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 4.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5.1.1本工程采用 网 上 方式报名,申请人于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15,13951060708。 5.1.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具备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20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1: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户名2: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账 号:3213240101201000023526 友情提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如下:先拿汇款票据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5联单到对应银行确认,银行收到钱后盖章确认,再去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农商行大楼西侧辅楼二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2.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7.2.2.1、放弃中标的; 7.2.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2.2.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2.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标后约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标后约谈制度,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在发布中标公示到签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拟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企业分管招投标业务的领导)进行约谈。由其对投标真实性、中标后履约等方面进行承诺,中标人不参加约谈或拒绝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9.注意事项:项目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应经常登录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查看相关讯息,联系人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否则后果自负。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许超 联系电话:150510244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珠江路北侧5幢 联系人:吴绍渝 联系电话:1595124939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按照开标顺序的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加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备注栏中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市场准入证具备有效的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证书;原件 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原件 企业信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养老保险证明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范围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60天 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报价评审70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6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苗木管养方案2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以下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初步评审期间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不计入投标人数,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平均值。)的93%-96%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系数抽取由招标人现场组织投标人抽取权重系数,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2.2.7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6分) 2.2.7.1 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2分) 凡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有一项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2.2.7.2奖项计分(4分)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 (1)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优、省级优、国家级优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优(仅指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优质工程奖项或奖杯)每有一项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级优(仅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优质工程奖项或奖杯)每有一项加1分,有效期二年;国家级优(仅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审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每有一项加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3分。 (2)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非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奖项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类似工程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签发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内应装有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时需提供原件,具体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计分。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是获奖工程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奖工程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2.3评标结果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20140455601 泗洪县育才中学北门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 1.2工程规模:约600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验收价的80%,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经审计后付清余款。养护期为两周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养护期起始日)。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养护费用按二级养护标准计取,如出现管养不当,给予经济处罚,应从养护费中扣除 1.6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绿化景观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3申请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开标前具备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具体办理事宜请登录www.shzbtb.com.cn “资料下载”栏目查询); 4.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近6个月或其中1个月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 4.5.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6投标企业有不良行为在暂停期内、存在弄虚作假、挂靠资质投标及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参加投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处暂停3-6个月投标资格; 4.5.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 4.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5.1.1本工程采用 网 上 方式报名,申请人于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15,13951060708。 5.1.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具备泗洪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20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1: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户名2: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账 号:3213240101201000023526 友情提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如下:先拿汇款票据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5联单到对应银行确认,银行收到钱后盖章确认,再去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农商行大楼西侧辅楼二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2.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7.2.2.1、放弃中标的; 7.2.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2.2.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2.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标后约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标后约谈制度,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在发布中标公示到签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拟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企业分管招投标业务的领导)进行约谈。由其对投标真实性、中标后履约等方面进行承诺,中标人不参加约谈或拒绝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9.注意事项:项目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应经常登录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查看相关讯息,联系人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否则后果自负。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许超 联系电话:150510244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珠江路北侧5幢 联系人:吴绍渝 联系电话:1595124939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按照开标顺序的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加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备注栏中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市场准入证具备有效的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证书;原件 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原件 企业信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养老保险证明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原件 ………………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范围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60天 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报价评审70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6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分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苗木管养方案2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以下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初步评审期间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不计入投标人数,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平均值。)的93%-96%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系数抽取由招标人现场组织投标人抽取权重系数,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2.2.7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6分) 2.2.7.1 投标人经历和业绩计分(2分) 凡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有一项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 2.2.7.2奖项计分(4分)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 (1)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优、省级优、国家级优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优(仅指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优质工程奖项或奖杯)每有一项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级优(仅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优质工程奖项或奖杯)每有一项加1分,有效期二年;国家级优(仅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审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每有一项加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3分。 (2)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按承担工程数量进行评分,同一项目只按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该项最多得1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非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奖项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类似工程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签发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内应装有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时需提供原件,具体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计分。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是获奖工程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奖工程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2.3评标结果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