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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14GC060102
1.招标条件 宁波模具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市政、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甬发改备[20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结构层数:/。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本次招标控制价:宁波模具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市政、景观绿化工程约6300万元。 工期要求:分阶段施工,其中公共服务中心工程120日历天;南区厂房工程120日历天;北区工程(北区厂房、宿舍、食堂及交易展示中心工程)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室外排水、室外给水、消防泵房、景观、绿化及室外景观照明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满足本工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60周岁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 信誉要求: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4年4月24日16时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3 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其中一人)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专职安全员贰名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申请人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资格预审截止日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员及项目专职安全员等符合《县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宁海县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否则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17 日至2014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3楼F3014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30日9:3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金港创业基地7幢2楼 联系人:董波 电话:6550769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联系人:朱雷挺 电话:0574-83033198 监管单位: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