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永兴路绿化工程 已由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以 珲合经发[201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投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_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绿化面积387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05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12 日,工期 184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4 年 04_月_17 日至 2014 年 04_月_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政府一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等原件报名登记,再到珲春禹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4 年_05 月_08 日_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珲春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延边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邮编:133315 联系人:杨彦祥 电 话:1584439267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珲春禹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邮编:133315 联系人:罗君 电 话:13180916780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2014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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