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SYQ201404403 工程名称来龙新城工业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4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4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来龙新城工业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201404403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的来龙新城工业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来龙新城; 1.2工 期:20日历天(绿化管养期2年);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00万元;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的40%;栽植一年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至成活苗木的7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98%以上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 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5%,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园艺、园林、林业、景观或植保等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12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到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报名。并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00 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本工程必须到现场报名,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龙新城4楼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肖漫 0527-80805073 联系人:蔡林娜 0527-8448196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来龙新城工业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201404403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的来龙新城工业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来龙新城; 1.2工 期:20日历天(绿化管养期2年);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00万元;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的40%;栽植一年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至成活苗木的7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98%以上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 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5%,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园艺、园林、林业、景观或植保等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12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14年4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到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报名。并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00 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本工程必须到现场报名,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龙新城4楼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肖漫 0527-80805073 联系人:蔡林娜 0527-84481968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