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1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东区福明路延伸段以西、规划明珠路以北、朱家河以南、桑家河以东。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413531元。招标范围为宁波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景观铺装、小品、绿化(含二年养护)、排水、地下室边界砼板加强、电力排管、水幕墙给排水、室外给水、室外景观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工作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质量要求为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安全文明达到总承包单位创杯要求。工期要求:80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也不得有曾担任项目经理的未竣工变更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于处罚期内,且没有被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不良行为处于公示期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4年5月9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2其他要求: (1)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项目经理需有相应岗位资格),且在开标之日仍处于审核通过状态。 (2)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须被评为A级或B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下同)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代建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74-55876790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五楼 邮编:315042 联系人:王灿、秦元根 电话:0574-87686781、0574-87686672、13738483717 传真:0574-87686776 电子邮件:yuangen1028@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89183943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