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崇明县公路管理署的委托,对公路绿化补植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养护维修企业资格证书(养护A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谈判报名及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1月份或2014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谈判资料; 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CMZFCG2014-031 业主:上海市崇明县公路管理署 采购内容及数量:2014年崇明岛县管公路绿化补植 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地点 项目服务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养护维修企业资格证书(养护A类)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请随带保证金(人民币7400元,以支票形式提交,单位名称请按“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具),如供应商的开户银行不是上海地区的,保证金应在谈判前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内,并将银行受理盖章的汇款凭证在谈判时间前提交。(账号:1001702409100035215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 5、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1月份或2014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7、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于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21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或于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01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14日 13:30 (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 丹 联系电话:69696988转8517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21室 传真:69696218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县公路管理署 地址:崇明城桥镇朝阳门路11号 联系人:高晓娟 联系电话:69695953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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