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新镇区五期、六期保障性住房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2】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一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新镇区五期保障性住房绿化景观工程 二标段: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新镇区六期保障性住房绿化景观工程 建设内容:小区内苗木、草坪种植及配套灌溉。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建设工期:50天 建设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项目负责人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7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7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zz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四楼 联系 人 吴国军 联 系 人 马楠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电 话 13995432651 电 话18609533344 传 真 传 真0953-2020552
2014年04月23日相关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区集中供热工程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