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主要对赵红路两侧周边道路两侧4米宽人行道进行改造,道路全长2400米。同时对道路两侧绿化带空地处进行补植总面积22780平方米,一标段:绿化面积12416平方米,工程造价454万元;二标段:人行道铺装面积10364平方米,工程造价400.01万元。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1:赵红路两侧景观改造工程一标段 |
流亭街道赵红路两侧 |
12416平方米 |
一标段:绿化面积12416平方米 |
施工-园林绿化 |
2:赵红路两侧景观改造工程二标段 |
流亭街道赵红路两侧 |
10364平方米 |
二标段:人行道铺装面积10364平方米 |
施工-园林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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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赵红路两侧景观改造工程一标段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赵红路两侧景观改造工程二标段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一标段:1、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类专业的毕业证。 二标段: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一、二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1、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七、报名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4月28日14时至2014年5月6日11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或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一标段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类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需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二标段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委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地入青企业应提供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证明原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投标单位需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 各投标人: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投标人需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为方便各投标人,建议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时一并办理。
4、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 |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8日14时0分 - 2014年5月6日11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