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李沧区青银两侧绿化环境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4/28 |
公告号: |
2014-200g |
项目名称: |
2014年李沧区青银两侧绿化环境提升工程(二期) |
工程地点: |
李沧区青银高速广水路以南段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园林绿化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998万元 |
工程造价: |
90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450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李沧发改【2014】2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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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袁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7639971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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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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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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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袁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7639971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于洋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561551155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13005143465201402n020007 |
房地产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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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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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原有绿地的增绿补绿、景观节点养护提升等,绿化面积45000平方米。本工程产生土石方量约3500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原有绿地的增绿补绿、景观节点养护提升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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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单位需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4月28日9 时至2014年5月5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4月28日9 时至2014年5月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8日9时0分 - 2014年5月5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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