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京藏高速卓资山、兴和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交发[2011]157号文件和乌发改交运字[2011]599、5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GC2014-07-063
2.2 项目概况
近年来,京藏高速公路交通量快速增长,服务区车辆滞堵严重。为了适应交通量的快速增长、加快内蒙经济发展、改善内蒙交通服务形象,卓资山、兴和服务区已经进行了改扩建。
卓资山服务区位于京藏高速公路(G6)内蒙境内集宁至呼和浩特段K379+800(管理桩号)处。改扩建范围K378+955.000~K380+625.000,全长1670米。起终点平纵与原路顺接。卓资山服务区共设匝道4条,匝道全长2039.601米(平行式加速车道不包括三角段)。服务区场区硬化采用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结合。
兴和服务区位于京藏高速公路(G6)内蒙境内张家口至集宁段K283+900(管理桩号)处,改扩建范围K283+005.000~K284+694.649,全长1689.649米。起终点平纵与原路顺接。兴和服务区共设匝道4条,匝道全长1695.048米(平行式加速车道不包括三角段)。服务区场区硬化采用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结合。考虑绿化种植成活问题,本着实地适树的原则,建议苗木来源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周边范围。
2.3计划工期: 2014年5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共计366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工程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LH-1
卓资山服务区绿化及景观工程
绿化及景观工程
LH-2
兴和服务区绿化及景观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在园林绿化施工方面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独立法人。
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
施工业绩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不少于2000万元
近5年内(2009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至少完成2项类似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其中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购买2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有过不良记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泰国航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号,与兴安北路交汇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份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5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泰国航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号,与兴安北路交汇处)。
5.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和内蒙古高路公司门户网(www.nmgsgl.com)上发布。
7.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迎宾路43号
电 话:0474-8320961
邮 编:0120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71-2305693
传 真:0471-2305693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张女士
电 话:13027042770 0351-2551553
传 真:0351-2551556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