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滨湖大道、画溪大道绿化养护一至四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滨湖大道、画溪大道绿化养护一至四标段,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园林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滨湖大道、画溪大道绿化养护一至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兴滨湖大道、画溪大道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滨湖大道K7+520至K15+755, 围堤K0至K1+935;二标段:滨湖大道K15+755至K21+730 ,围堤K1+935至K3+800;三标段:滨湖大道K0+000至K7+520;四标段:画溪大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2年绿地养护、保洁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5 合同估算总价:一标段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139万元。二标段大写 壹佰叁拾壹万元整,¥131万元。三标段大写 壹佰贰拾肆万元整,¥124万元。四标段大写 捌拾肆万元整,¥84万元。 2.6 养护期:2年。 2.7质量目标:达到《长兴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3具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入库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4年4月 28 日 8 :30至5月 5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投标申请人也可于2014年4月28日起,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 4.3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报名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名后退还所有报名资料。 注:因系统原因本公告重新发布,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重新报名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4月28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购买招标文件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和相关资料。 5.2本工程招标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个标段每套售价300 元,非会员现场领取每个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5月9日 9:00时,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 地 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13757250261 电 话: 0572-6250311 传 真: / 传 真: 0572-6250311 2014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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