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郑东新区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廊道提升工程(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段)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廊道提升工程(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段) (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京珠高速、连霍高速两侧 (3)建设规模:面积约982亩 (4)采购范围 主要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京珠高速、连霍高速两侧固定性绿化带的苗木清除、补种及养护。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停止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具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2011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绿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地停止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具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4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需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文件发售 3.1 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4月29日至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领取谈判文件。 3.2 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业绩;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经理业绩。 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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