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东湖公园景观工程 招 标 公 告 皋兰县东湖公园景观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兰发改投资【2011】670号文件批复,目前招标筹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皋兰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项目名称:皋兰县东湖公园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皋兰县县城梨花路以东,北至兰泉路东段,南至健康路于梨花路交叉口。 招标内容:景观小品、园区路、铺装、绿化照明灯具、金属围栏等;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资金来源:自筹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取费证书副本;建造师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甘肃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建造师IC卡进行刷卡,IC卡屏蔽者取消报名资格。 2、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备资格审查,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招标单位对前来报名的投标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出招标资格审查通知,届时填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省外企业须取得进甘投标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四、其他 1、报名日期: 2014年05月0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县县城北辰路) 3、招标单位:皋兰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皋兰县县城北辰路350号 联 系 人:杨景香 电话:13993160386 4、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1210室) 联 系 人:陆欣 电话:13919133325 5、开标地点: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6、备案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