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70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红河州绿春县森林公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建设单位: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工程地址: 绿春县城东北4公里的晋思公路旁 招标类别: 公开 工程性质: 其它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招商投标,投资商确定后,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招商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是否资格预审: 是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7-11 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07-15 17:30 报名地点: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联系人: 候建伟、段金玺 联系电话: 0873-3733570、3725363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书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22日17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红河州建设信息网(www.hhjs.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杨沙斗联系人:李同良电话:1376946517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邮编:661100 联系人:候建伟、段金玺电话:0873-3733570、3725363 传真:0873-3725363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绿春县森林公园工程项目,已由绿发改复[201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建设单位上级部门研究,决定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商对绿春县森林公园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绿春县城东北4公里的晋思公路旁 2.2建设规模:道路广场23369.6平方米,建筑面积3886平方米,水面面积6030平方米。 2.3总投资:3500万 2.4计划工期:两年 2.5工程回购期及回购比例: 2.5.1工程回购期:3年(不含工程施工工期)。 2.5.2回购比例:按第一年40%、第二、三年分别30%的比例支付回购款。 2.6融资资金管理:乙方需要融资担保时,可用该项目进行担保,融资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使用。 2.7利率:分为两种情况:(1)用该项目融资担保的资金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25%;(2)自有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25%。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报名期限: | 2011/7/11至 20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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