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杏林大道绿化改造 招标文件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杏林大道绿化改造,经学校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杏林大道绿化改造 2、工程建设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内 3、预算造价:162571元 4、下浮区间:8%—10% 5、计划工期:30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后勤管理处校园服务中心(白楼三层)。 4、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企业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5、2014年5月 7日9时00分组织投标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现场答疑。 (联系人: 陈升龙; 电话:18060483965) 6、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9:00。 7、标书递交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后勤管理处校园服务中心(白楼三层)。 8、开标时间:2014年5月9日9:00。 9、中标公示:公示方式: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校内公示栏 公示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公示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www.fjtcm.edu.cn/) 10、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应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1、其它: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以赔偿; (2)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中标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价说明 1、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项目清单、图纸,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3)9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闽建筑(2012)4号]、省市现行工程造价有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按包工包料的形式,甲方不再支付政策性调价,材料价格浮动费等。 六、投标文件内容(备注: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开标时应携带原件备查): 1、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函承诺函(须明确工期、质量、下浮点数以及报价); 3、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应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企业近四年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划出业绩项)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所有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 2、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无严格密封者后果自负。 3、投标书采用打印方式一正二副,若正本、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所有文件需装在文件袋中,封面写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袋封条需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章。 八、评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100分,各项分值的评分标准分别为:投标报价得分75分,资质5分、养护质量15分、业绩5分。 (1)投标报价得分E(总分75分,取三位小数): E=75×最低有效报价÷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2)资质A(总分5分):一级5分,二级3分。 (3)养护质量B(总分15分):所报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一年)得8分,1.5年养护期12分,两年养护期者得15分。质量达不到或漏报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4)业绩C(总分5分),近四年每有一项蓝花楹(3株以上)种植成活项目得2分,最多5分。 (5)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汇总,得出各投标人总得分=E+A+B+C,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2、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评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分值一样,以随机抽签形式确定第一中标人,依此类推。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九、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时单价按投标报价时的承诺的下浮单价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未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单价按定额或信息价,参照现行定额及信息价并按投标下浮比例(投标价/控制价)下浮后执行。不在定额或信息价中的按签证单价执行。甲方不再支付政策性调价,材料价格浮动费等。 十、付款方式 1、绿化工程竣工经验收初审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养护期过半后付至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85%。剩下15%工程尾款在养护期满工程经过再次验收后移交时一次性付清。支付完毕且养护期结束后合同履行完毕。 2、工程款凭税务发票,以转帐形式支付。 十一、材料验收 施工材料进场需经项目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其它说明与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在校招标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投标,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控制价为16257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