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
工程名称 |
海宁市斜桥镇2014年绿化养护工程 |
工程内容 |
绿化养护工程 |
工程地点 |
海宁市斜桥镇 |
建设造价 |
约19万元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养护起止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内,公园类绿化养护面积约36000m2,街道行道树养护约1300株。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格。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
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 5月6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3:00-15: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XQ2014-44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508381 |
报名材料 |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交易员身份证及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5.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
备注 |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平台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平台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招标单位: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业绩 |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绿化工程1个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合同造价要求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二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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