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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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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NNJ140169-01SG |
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建设项目玄武湖景区李渔文化园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4]1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玄武湖景区李渔文化园建设工程 |
2、工程地点:玄武湖景区环湖路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方开挖、主体仿古建筑、亭、铺装及装饰、水电通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中古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装饰装修工程造价250万元。 |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0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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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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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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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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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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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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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参加开标会,且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要求的原件材料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3、本次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如不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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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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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5月4日16时48分到 2014年5月9日16时48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2号四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1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4578078 |
招标人联系人:苏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爱玲 |
招标人联系电话:8336347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578069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www.jfa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