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贺庄中心村绿篱及绿化工程(发包编号: 2014CFGB0097),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栽植香樟、桂花、红叶石楠球、金桂、绿篱等,修建人行便道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预算价格:85.72万元(含1.5万元预留金)三、发包价格:50万元(含1.5万元预留金)四、资金来源:专项资金五、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一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95%,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两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 。 六、工程建设地点:贺庄中心村 七、建设工期:20个日历天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4年5月4日8:00起-2014年5月8日12:00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会员企业网上报名,未进入会员库的投标人请提前办理申请手续,首次参与我县招标项目或法人未约谈过的,请按要求进行法人约谈后再办理进入会员库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登陆长丰招投标网(www.cfztb.gov.cn),详见“会员之窗”栏目--“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3、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6660198、62720112;传真:0551-66675265。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4年5月8日15:30(迟到的算放弃),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侧中奥花园11栋一楼)。 十、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资质(不含试叁级)。 2、其他要求:外地(注册地在合肥地区以外的)企业参与我县项目投标的,须在合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十一、参与企业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34001465708053002852;开户行:建行长丰县支行),须从投标单位帐户上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应随其他材料一并在抽取时间前提交。不得以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提交。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须在抽取时间前提交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转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等效件,或银行汇票原件)及报名回执码(加盖单位公章)。 3、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交易员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和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庄墓镇贺庄中心村绿篱及绿化工程须知及附件发.zip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5月4日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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