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QDS201405003 1. 启东创新型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的 通江河景观一期工程 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创新型经济园 (2)工程规模:通江河(华石路-滨江大道)总长约2130m,面积约35500m2。 (3)工 期: 15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竣工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的绿化、景观工程(除科创楼周边及河道北沿岸(K1+075~K1+315.932)以外)。科创楼周边(广场十、十一、十二)及河道北沿岸(K1+075~K1+315.932)的绿化、景观为二期工程实施范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壹 个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市政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者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者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2011年1月1日至今(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800万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8.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4年 5月 13 日16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邮(qdztbjys@163.com)。 9.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4 年5月 26 日 15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及加密锁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4年5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1.特别提示: (1)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友情提醒:“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2)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3)参与本次投标的外地(启东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如本工程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且是中标人的,须在签订合同前在本地注册独立核算公司。 (4)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招标人地址:启东创新型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庆玲 联系电话/传真:0513-68265259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楼) 联系人:洪小花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