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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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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00765-06SG |
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栖霞区季家街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6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万季花园东侧广场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 |
2、工程地点:栖霞区迈皋桥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栖霞区季家街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万季花园东侧广场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硬质景观、绿化栽植、道路铺装、水电安装、照明景观、土石方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施工、保修及移交前的养护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085 m2;造价:17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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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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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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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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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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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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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①中级职称(含)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②园林绿化专业(提供专业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4.资格审查必选条件中第(6)条,本工程不作要求。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7.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现金(不接受保函)),如不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认收到中标人按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差额担保金已递交至后,中标人才能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差额担保的金额为本次招标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中标价的差额。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递交差额保证金)。 10.本次资格审查及评标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2.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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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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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5月5日13时30分到 2014年5月12日13时30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栖霞区和燕路365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边门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73179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530071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 83701684、025-8372776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