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秀屿区顶社河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面积约7300㎡;;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项目经理人选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莆田市展服务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4年5 月6日至2014年5 月11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未预缴,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 月15日15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邮编:351100 ; 电话:13626913606 ,联系人:佘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学园北街吉祥如意(如意)楼2302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563600联系人:小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