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731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机关大院绿化改造提质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机关大院绿化改造提质项目已由“零发改[2014]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本公告已报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零陵区机关大院绿化改造提质项目 ②建设地点:零陵区南津中路17号 ③建筑规模:该项目主要将零陵区办公楼北面空地改造成生态停车场,南面的空地进行绿化提质改造,鱼塘重新规划设计并进行改造,总投资约180万元(具体金额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④工期:40天日历日 ⑤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⑥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⑦承包方式:按图施工,包工包料; ⑧招标内容及范围:院内空地改造及绿化提质改造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施工期间,中标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到位,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⑦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 ⑧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未发生亏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当地劳动局证明);⑩以上人员须提供2013年度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4、报名时间、地点及需带证件和有关资料情况 (1)介绍信(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开具的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合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入湘施工登记证(外省企业) (8)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 (10)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要另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当地劳动局证明); (12)类似工程业绩; (13)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14)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④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弄虚作假)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备原件查验及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州红太阳支行;账号:43001530071052502507]。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联系方式和联系人:招标单位:永州市零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洪先生 |
报名期限: | 2014/5/8至 201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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