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2014年05月09日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3】52号 开标时间:2014-05-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金峰镇公益事业促进会 所属地区:国内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3】52号 1.招标条件 福建省众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冠榕盛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顺帆市政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好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绿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公益事业促进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金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1071428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邀请单位,请于2014年 5 月9日至2014年 5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长乐市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5 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长乐市金峰镇公益事业促进会 地 址:长乐市金峰镇 电 话: 13860681155 联系 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保福路67号2幢2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867661 传真:0591-87867663 联系 人:陈工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长乐胪峰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金峰镇公益事业促进会 账 户:140206 2409 0066 8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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