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4]招013号 开标时间:2014-05-2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华安县华丰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华安县华丰中学迁建工程(一期工程五标段—运动场及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4]招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中学迁建工程已由福建省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以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华安县华丰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动场及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一中北侧; 2.2.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7778.36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4443.91万元; 2.3.本次招标规模:运动场及景观工程的建安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123735元,招标人发包价为6245465.32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运动场及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清单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华侨大学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厦门山越民防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组织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应明确由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一方为项目主办方。项目经理须由主办方派出。同时,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通过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8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25%)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5月26日 北京时间 16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肆仟 元。 6.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27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或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7.3.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27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局一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com)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华安县华丰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西路1号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人:小李、小洪 电 话:0596-7358378 电话:0596-2956050 传 真: 传真:0596-29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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