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2014年绿化、彩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公告时间: 2014-05-12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D2014G051 项目名称:平房区2014年绿化、彩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 本项目"平房区2014年绿化、彩化及配套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施工。 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工? ?一标段 新平街路侧游园绿化工程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标段 新疆西路、滨电路绿化工程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三标段 平房区彩化工程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四标段 平房公园人工湖改造工程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2建设地点为: 哈尔滨市平房区 2.3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1年-2013年)在哈尔滨市内至少完成一项园林绿化项目,且单项合同价格在400万(含400万)以上的,报名时须提供中标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对应中标备案通知书的业绩施工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类似业绩进行网上核查,凡弄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1年-2013年)在哈尔滨市内至少完成一项市政工程项目,且单项合同价格在800万(含800万)以上的,报名时须提供中标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对应中标备案通知书的业绩施工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提供类似业绩进行网上核查,凡弄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投标单位不允许兼投。 3.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0451- 87519586 12号桌报名 ),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1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四标段市政资质企业必须提供、第一至第三标段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提供)、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并且亲自到场报名。 4.2.3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整理后送至监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29-3号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0451-865215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439号 邮政编码:150081 联系方式: 0451-82382743 传真:0451-82527111 联系人:王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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