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C32014GC092?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 年05 月 14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圣泉路(新河路—迎宾路)、榴城路(榴花路—涂山路)、富民路(乳泉大道—涡淮路)市政道路一期建设工程已由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怀发改许可【2014】32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圣泉路工程范围起自新河路,起点桩号为K0+000,自西向东与榴花路相交,终点与富民路相交,桩号为K0+703.766,道路全长?xml:namespace>703.766 米,宽50m。由于起点新河路为正在实施道路,富民路在本次招标范围,新河路和富民路与本项目交口范围不纳入本条道路建设范围。北雨水施工至K0+733.251, 南雨水施工至K0+733.264;南北污水施工至K0+740。
榴城路工程范围起自榴花路,起点桩号为K0+028.5,向东与富民路相交,桩号为K0+300道路全长271.5 米,宽40m。
富民路工程范围起自乳泉大道,起点桩号为K0+0000,自北向南分别与榴城路、圣泉路、启王路相交,终点与S307(禹都大道)相交,桩号为K1+413.919,道路全长1413.919米,宽25m。由于榴城路与乳泉大道正在施工,S307(禹都大道)也在提升改造,榴城路、乳泉大道与S307(禹都大道)与本项目接口不纳入本条道路建设范围。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央企和上市企业预选市政库”会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及以上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限制期限内未被解除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yztb.cn)(下载专区)自2014 年05 月 14 日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整(¥ 500 元),在开标前一天17:30前现金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持购买招标文件单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在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次开标会。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应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不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财务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4.3联系人: 王振坤, 联系电话:0552-805810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06 月0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怀远县禹王路东段建设银行怀远支行五楼第 一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局网站、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yzt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大力
电话:1396524363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611室
联 系 人: 李工
电话: 0551-63616570/571/572/577-605、13965092694
传真: 0551-63616581
E-mail: 121276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