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林头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对 诏安县林头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 采用公开询价的比选方式,选择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诏安县林头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诏安县林头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260502元 ,本项目位于林头村“滨海公办幼儿园”北侧,占地面积约20亩;建设内容为:新建绿地、修缮绿地、广场等园林工程、道路市政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预算书及工程量和施工图纸为准)
建设地点:四都镇林头村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养护期:1年(含100%成活率苗木保活),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比选内容
诏安县林头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 施工单位询价比选。
三、参选的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要求参选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选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建造师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比选方式:
1、评标方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法。
2、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263055.73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当场提交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
未中选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六、报名时间:
1、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从2014 年 5 月 16 日 至2014年 5 月 20 日 17:30 时截止;
报名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悦景豪庭3幢3单元2506号--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所有比选文件的澄清、说明、补充通知均公布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或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参选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随机登陆查询,以便获取相关比选信息。
七、比 选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 比选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4年 5月 27日10:00时;
2、 提交地点: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林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惠中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3306955552 联 系 电 话:0596-2893818(含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