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如皋领市公安局绿化养护项目 二、编号:RGZFCG2014-05-021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请供应商资格审查前仔细研究竞谈文件中项目需求说明。 工程名称: 如皋市公安局绿化养护工程 ; 工程地点: 如皋市公安局内 ; 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元; 绿化面积: 20000平方米; 养护等级: 一级 ; 养护年限: 二年 。 绿化养护范围: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防寒防冻,清除杂草。 (一)资格要求 1、参与招标供应商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采购单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2、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和股东会决议、2013年度和投标日期前一个月月份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竞谈人须提供近年来绿化养护项目的成功实例; 4、相关说明 (1)商务报价:竞谈报价、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2)提供近2年企业关于企事业机关单位绿化养护的业绩; (3)提供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4)提供企业绿化施工养护的资质证书及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绿化养护职称复印件; (5)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收负偏离 (三)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谈,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竞谈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不得参加竞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资格审查、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公布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曝光台”;弄虚作假的,除了曝光外,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的违约处理。 5、请供应商携带原件备查并将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资格审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完全响应采购人项目需求的供应商才肯有竞谈资格。 五、保证金 1、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 2、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故未参与竞谈的,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谈判文件的询问,请与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0513-87623853; 对采购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朱主任_联系,13962764598; 竞谈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5月 23日14:00-14:30 竞谈文件接收截止及竞谈开始时间:2014年5月 23日14:30,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第四开标室。 特别提醒: 1、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竞谈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在竞谈公告确定的竞谈日期前三天提出询问或质疑。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15 日 如皋市公安局绿化养护竞谈文件修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