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NTS20140516927 工程名称韵城景观绿化工程 1、南通市市北韵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韵城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站前二号路北、石桥路西北侧 (2)工程概况规模:总造价约 624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3、本招标工程共三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面积约731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83万元;二标段:面积约603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36万元;三标段:面积约436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05万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韵城景观绿化。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六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一个月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4年5月 19日至2014年6月9日登录到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9日9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信息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4年5月19 日到2014年6月 9日9时止。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市市北韵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城港路28号 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A座408室 联系人:吴红彬 联系人:薛晓艳 电话:0513-85541124 电话:0513-85502599
附件1 :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合格性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需提供原件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证书原件) 6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本工程授权委托人缴纳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① 劳动合同书 ②2013年5月~2014年5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① 劳动合同书 ②2013年5月~2014年5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六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诚信承诺书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一个月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 10企业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查验。为保证本项目管理人员稳定性,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退还。 (三)商务标评标: 1、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质量等级、工期等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2、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3、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确定中标候选人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有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按一、二、三标段顺序开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参加二、三标段评标,如其报价仍是最低报价,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