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001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贵州 |
工程名称: |
贵州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已由丹寨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对丹寨县扶贫生态移民金钟经济开发区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丹发改函【2013】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建设地点:扬武镇; 2)、项目总投资:460万元; 3)、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 4)、招标范围:公园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 5 月 22 日至 2014年5 月 28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3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报名。以上报名资料须另外提供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2014年 5 月 28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分至16时30,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5 日 14 时 30分(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寨县扬武镇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振华凯都大厦13-10 邮 编: 557500 邮 编: 550001 联系人: 龙斌 联系人: 李佳 电 话:15985506128 电 话:0851-6824469 传 真: 传 真:0851-6824469 |
报名期限: | 2014/5/22至 201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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