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森林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4)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吉市森林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昌吉市。 3、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32公顷(320160㎡) 4、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2805万元;第一标段计划投资额为1116万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额为826万元;第三标段计划投资额为86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施工工期:计划2014年6月21日开工,2014年9月20日竣工。总工期92天(日历日)。 7、本工程监理不分标段,施工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占地面积105360㎡; 第二标段:占地面积144280㎡; 第三标段:占地面积70520㎡。 8、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地面铺装、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二、三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含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10:00时-2014年5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日报、昌吉建设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雷明 0994—25235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秀文 0994-2522399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2525207(昌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4年5月22日 |